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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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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增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5-25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教研室,各学科:

根据大学通知,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导师遴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资格要求分为两类:正常申报和特殊人才申报,满足其中一类即可申报。

1、正常申报人员:各类别导师遴选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4。

2、在医教研一线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青年骨干教师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报相应类别导师:

(1)45周岁以下青年学科骨干教师,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主持过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及以上承担者),其中至少1项在研者,可申请学术型博导岗位任职资格。

(2)符合新增专博导师基本条件中文章、课题、经费的要求,具有副教授和主任医师,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符合新增专博导师基本条件中文章、课题、经费的要求,具有主任医师,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且获评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特支计划人选或江淮名医或省学术和学科技术带头人(不含后备人选),可申请专业型博导资格。

(3)40周岁以下青年学科骨干教师,有至少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在研者,可申请学术型硕导任职资格。

(4)40周岁以下青年学科骨干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有至少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在研,临床工作年限达到10年及以上;符合新增专硕导师基本条件中文章、课题、经费的要求,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获评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特支计划人选或江淮名医或省学术和学科技术带头人(含后备人选),可申请专业学位硕导任职资格。

(5)同等情况下,优先增选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增选在教学、科研和医疗工作中获得省级及以上成果和荣誉的人员(团队获奖需排名第一)。

(6)以上年龄要求,均以申请当年7月1日计算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所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背景和研究成果必须与申请学科一致。

2.申请材料中涉及的科研项目均不含延期项目

3.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对于国外留学或研修经历不作要求。

4.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应取得省级住培师资培训证书,2023年起,未取得省级住培师资培训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得担任住院医师(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责任导师。

四、申请程序与时间:

1、方法与流程

(1)登陆“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导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45.96.114/gmis/login.aspx,进行网上填报。

(2)操作流程:申请人填报可查看《申请人网上填报指南》(附件5),教研室审核可查看《教研室网上审核指南》(附件6)。

2、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在导师管理系统上传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系列和卫生系列)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学术论文(SCI论文需在首页注明影响因子)、科研项目下达批文、经费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份PDF版文件);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学术型和临床专业型)的SCI证明材料需包含教育部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凡材料未提供均视为

3、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项申请材料均采取网络报送的方式,申请人需经学科/教研室同意后方可申请。若申请人已是导师(本次新增其他类型),即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原有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如没有账号和密码,在5月27日前将新增账户信息表(附件7)发送至ayfyygb3665@163.com (邮件统一命名“XX科XX导师开户信息”),由医院研工部统一添加账号和密码后再进入填写。

个人网报和教研室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周一),同时,申请人需将导师简况表(教研室签字盖章)纸质版、所有申请材料的纸质版(论文仅提供首页和作者信息页)于5月30日(周一)下午前报送医院研究生工作部,逾期不候。

4、联系人:李念念,朱文 62923665

附件.rar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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