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2-06-15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校科字〔2019〕14号)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正式进入国家四类科技创新型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的省级重点科研平台;
2.已立项建设的教育部、卫健委等国家部委、行业重点科研平台;
3.已立项建设的各类省级科研平台基地。
二、资助方式
1.正式进入国家四类科技创新型平台培育的省级重点科研平台,及已立项建设的教育部、卫健委等国家部委、行业重点科研平台,采取稳定支持方式,年资助建设经费100万元/个。
2.其他在建各类省级科研平台基地,采取年度申报,竞争支持、数量控制、三年周期考核的建设方式。对于业绩突出的科研平台基地,给予自然科学类50万元/个,人文社类20万元/个的,原则上两类平台年度支持个数累计不超过5个,且三年建设周期内不重复资助。
三、申报方式
各科研平台基地按照要求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申请书》,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于2022年7月13日17:00前,将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以及汇总表1份报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要求
1.同一个实体平台,如同时在建有不同归口管理部门的多个科技平台,仅限资助其中一个科技平台,不重复进行资助;
2.对于同一负责人负责的不同科技平台,仅限资助其中一个科技平台,不重复进行资助;
3.各科技平台应对申报项目材料严格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失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力、贾鹏;电话:62923932;电子邮箱:tensionzl@126.com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实施办法》.docx
科研处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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