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2-08-31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相关科室:
现将《中国科协等18部门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2〕29)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
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科普日活动,把活动作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开放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开展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在全社会营造爱党爱国、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突出主题,务求实效
各单位和部门要紧紧围绕“喜迎二十大,科普向未来”主题,精心策划,丰富内容,注重实效。要突出政治引领和科普价值引领,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在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先进典型;要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国家重点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动员科技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要聚焦公众所需所盼,围绕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将科普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确保活动务实高效。
三、周密部署,确保安全
各单位和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风险预判,防范化解包括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在内的各种风险隐患。各设区的市及省直管县(市)科协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属地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活动,因时因地合理确定活动形式,周密部署,压实责任,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四、积极宣传,认真总结
各活动举办单位要按照中国科协等18部门通知要求,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cn)或下载“科普中国”客户端,填报科普日活动相关信息。鼓励各有关单位利用全国科普日平台管理、发布、宣传推广活动信息,方便公众参与,提高活动影响力。
请各临床医技科室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健康宣教、科普讲座等活动,请各活动申报人于9月19日(周一)前填报《活动备案表》(该备案表包含:项目简介及活动文字总结,附件1),并报送活动的图片、视频、发放资料等。以上纸质版材料一份报送至医院科研处(二),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e62923103@163.com。
省科协将根据中国科协等18部门的通知要求,开展省级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评选表扬工作,同时做好向中国科协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的推荐工作。各设区的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考核。
附件1:2022年全国科普活动项目备案表
科研处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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