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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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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医大《关于原“科研平台”经费划转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10-12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位部门、科室:

根据安医大科研经费“放管服”有关精神,结合安医大实际,2022年3月前结题的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项目、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其对应的“科研平台”经费余额已转入个人“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内,用于后续科研项目直接支出。2022年3月在研的上述项目,其“科研平台”经费余额已转入“科研绩效归集代发”账户,用于结题后发放各课题项目组人员绩效。

敬请相互转告。

校科技产业处联系人:任振华、史琳联系电话:0551-65161053;0551-65167731

校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联系人:杨薇、马莹莹

联系电话:0551-65167741

科研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