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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2年度教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10-21点击量: []次 编辑:  人力资源部 作者:  


各科室、部门: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度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本年度教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条件和对象

2022年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和对象,须达到《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文件要求。同时应满足《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校人字〔2018〕135号)、《关于修订<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校人字〔2018〕135号)部分条款的通知》(校人字〔2020〕41号)或《安徽医科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晋升推荐条件》(校人字〔2021〕57号)规定的推荐条件(详见附件材料)。

根据2016年8月2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直属附属医院靠评教授职务推荐条件》,对直属附属医院已受聘在医疗卫生岗位正高级职务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上(含50岁),靠评教授职务时,达到教育厅教学系列教授职务评审条件,即可参加推荐。

对各直属附属医院参加抗击、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界定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执行),达到教育厅相应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即可参加推荐评审(仅限使用一次)。

二、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学工作量

在医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指导下,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教学质量考核,按年度评价,统一使用《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教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对任期内某年度教学评价总分低于60分或学生评价低于20分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报医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审核备案。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或不按规定参加教学质量考核的,不予申报。

各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教育处门制定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办法,进行具体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包括教师、实验人员教学工作总学时数、课堂讲授学时数、年均学时数、年均课堂讲授学时数以及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均课时数、年均课堂讲授学时数,不得随意填写;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由教育处负责。

(二)关于代表作同行评价

申报高级职称的代表性作品鉴定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对晋升教学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结果出现“尚未达到”的,不予推荐申报。代表作鉴定结果有效期两年。同时送审的代表作需作为职务晋升的论文一并提交。

(三)关于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

净化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所有送审的代表作要求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检测结果有效期两年。对于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不予推荐申报。

(四)关于论文过渡问题

根据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2009年3月18日(教人〔2009〕1号)印发之日前在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刊物和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可分别视为一类论文和二类论文。在国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办的教育科学研究类期刊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视为三类教学研究论文。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49号)文件精神,《安徽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重点文章可比照二类论文对待。根据皖教秘人〔2022〕98号文件精神,将安徽开放大学学报(原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纳入三类学术期刊范畴。

(五)关于论文检索问题

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论文中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对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出具检索报告时,可提供该论文的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为参考,其中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发表的论文按照基础版执行,2020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论文可选择按照基础版或升级版执行)。

其它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在校图书馆做论文验证报告。

(六)关于检索系统EI论文收录问题

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录的会议论文,按一类论文计入规定的数量进行申报。评审专家将对EI收录的会议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

(七)关于共同第一、共同通讯作者论文

计入科研业绩的通讯作者论文,要求第一作者为自己指导的学生或自己主持三类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为鼓励合作,发表在中科院一区期刊上论文不作要求。

共同第一作者一般认可检索报告中排名第一位的作者;对于发表在中科院一区期刊上SCI论文共同第一作者不分排名前后均可认定。对按〔2018〕135号文件申报的人员,文章发表当年影响因子在10分(含)以上,也予以认定。

共同通讯作者SCI论文,认可排名最后一位的作者;对于校人字〔2018〕135号文件公布之前发表的共同通讯作者SCI论文,检索报告中通讯作者排名第一位或排名最后一位均予以认定。对于发表在中科院一区的期刊上SCI论文,共同通讯作者不分排名前后均予以认定。对按〔2018〕135号文件申报的人员,文章发表当年影响因子在10分(含)以上,也予以认定。

(八)教研、科研项目问题

申报人的教研、科研项目应提供立项通知书。对参与教研、科研项目的,申报人应提供能反映参与的项目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项目成员页面,需要项目主持人在有申报人姓名处签字)。作为皖教人〔2016〕1号文件申报条款的项目须实施一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需提供支撑材料附后。阶段性成果是指依托该项目研究发表的第一作者、申报的奖励证书或成果证书等。

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为准。

(九)关于临床教师申报教师系列职称问题

根据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高校直属附属医院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学时,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的基本任务和相关工作(包括临床带教、教学查房、学生见习、生产实习等)。

根据皖教人〔2012〕77号文件规定,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从事临床教学的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科研成果可从取得卫生系列下一级职务时起算。其中,申报副教授必须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且从事临床教学须满5年;申报教授必须同时具有主任医师和副教授资格,且任副教授职务须满一个任期。

(十)关于破格及答辩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在经二级学院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推荐后,须参加校学科评议组的现场答辩。答辩者通过PPT重点从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方面阐述本人破格申报的理由,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是评审的必须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十一)关于任职时间的计算和取得各种业绩的时限

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自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十二)关于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文件精神执行。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超过5年的,以5年计),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十三)其他

1.根据皖教秘人〔2021〕90号文件精神,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可列入高校科研奖励项目(三类)。

2.访学经历,年满55周岁(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以上人员不作要求。考虑到疫情因素,2022年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晋升时访学经历不作硬性要求,可先行申报。若通过评审,完成访学经历后予以聘任。

3.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

三、规范材料报送

(一)申报评审高教系列职称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3,电子版填写后自行A3纸双面打印,中缝订钉装订

注意事项:《申报表》第3页-5页授课、教学考核等项目均需本人至医院教育处审核盖章,第5页教务处和高教所审核意见由医院统一至学校审核盖章,第6页-8页科研项目、科技奖励、论文著作情况等项目均需本人至医院科研部审核盖章,第8页科技处审核意见由医院统一至学校审核盖章,第9页年度考核一栏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填写;第10页所在党支部(教研室)意见一栏由本人所在教研室填写具体意见,教研室主任签字,并加盖教研室公章。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4)

注意事项:此表教学工作情况和教学考核情况需本人至医院教育处审核盖章(要求用A3纸先打印1份,待大学教务处和科技处盖章审核后再复印30份);

3.申报材料封面、总目录(总目录页用粉色A4纸);

4.《申报人诚信承诺书》(附件1,请手写签字);

5.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考核表(附件2);(新增)

6.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含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班主任、留学生带教、访学/进修经历、社会任职、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此项需建子目录,子目录页用粉色A4)。(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要经教育部认证,博士后应提供出站证明)

注意:本项证书复印件可暂不装订,待学校审核后胶装。

7.《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附件6);

8.述职报告(本人签名)和评议意见表(附件8)复印件,评议意见表先填写个人信息和述职主要内容(保证在一页纸范围内),待医院盖章后复印;

9.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需建子目录,子目录页用粉色A4提供立项文件,参与项目同时还需提供项目任务书(参与人栏需要主持人签字确认排名),需医院教育处或科研部审核盖章。项目阶段性成果附后,材料重复的注明。阶段性成果是论文的要查验,结题的结题报告需医院教育处或科研部或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盖章。(材料可以在侧边贴小标签,方便查看),

10.检索报告和验证报告原件,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和论著复印件

注意事项:需建子目录,子目录页用粉色A4,并注明论文相应的类别(如三类,一作(第1))。论文需要检索,并出具有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的检索报告或验证报告。三类及以上论文检索请提前到安医大图书馆或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对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出具检索报告时,可提供该论文的分区、影响因子及论文引用次数。三类以下其它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在校图书馆做论文验证报告。

11.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队伍建设方面的材料,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附件9)复印件(申报材料需经医院所在教研室和教学管理部审核盖章。

1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复印件;

13.《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10),及《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14.继续教育学时申报认定表(附件11);

15.年度考核结果认定表(附件12)

16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附件5),一个年度填一份(需所在教研室、教育处盖章);

17.教学任务书(教学课表)。对规培、实习生、见习生的理论讲座可视同理论课课时,需按要求规范报送课时表格,由教研室认证后,报教育处审核盖章。

18.其他有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1、请拟申报人员将以上申报材料的1-15项材料按顺序装袋贴封面(参照附件13和附件14)于10月21日(周五)下午15:00-17:30;10月22日(周六)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30期间提交到本部行政楼六楼接待室,逾期不予受理。

《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10月20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3541005610@qq.com,发送格式:姓名+教授/副教授申报。

2、上述提交的纸质材料暂时不要装订,待大学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以上3-12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统一制作成白色,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时间另行通知)。

3、从今年开始,省人社厅将全面推行职称网上评审,鉴于今年是第一年网上评审,采取“线下+线上”并行方式,先按往年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相关部门已审核盖章),学校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将所有盖章材料扫描成电子版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可通过安徽省人社厅网站“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专栏(http://hrss.ah.gov.cn/)进行网上注册登录,具体见《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操作手册(个人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时间待另行通知,暂时无需申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承担留学生教学任务的学科,请出具任期内承担课程教学或实习带教任务的证明,由所在教研室、教育处、学校国教院审核盖章。

2.计入科研业绩的通讯作者论文,需出具指导老师证明(由研究生工作部盖章),或者论文第一作者参与通讯作者主持的三类以上研究项目,出具批件、项目任务书,参与人栏需主持人签字确认排名(由科研部审核盖章)。

3.作为科研项目阶段性成果的论文必须挂项目基金号。

4.检索报告、验证报告需提交原件,放在论文前面。作为业绩的材料请置于各项前面,有价值的支撑材料附后。

5.检索不到的教学论文,请提交杂志原件。

6.2022年拟申报人员需加入医院申报QQ群254796770,后期申报相关事宜均在QQ群通知。

联系人:陈晓云、潘天力 联系电话:6292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