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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1-05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学科学位点:

202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校研究生学院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工作程序第一步)

1.2023年上半年所有统招硕、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2月10日(周五)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要求为doc格式,符合学校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规定,以“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方式命名)和复制比检测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以学科为单位交医院研工部,电子版发至邮箱:ayfypyb3665@163.com。

2.论文复制比检测内容包括: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个人简介-致谢-综述-参考文献(无需隐藏个人信息)。若总复制比≥50%(以第一作者已发表文章在内的,参考去除已发表复制比,下同),不予送审;若复制比高于20%且小于50%,则修改论文,修改完成后,进行第二次复制比检测,若第二次仍高于20%,则本次不再送审;若复制比≤20%,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把关后可进行送审。

3.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评阅工作。

二、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工作程序第二步)

1.上述复制比检测合格者将进入下述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复制比检测合格者需填写《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确认书》(见附件2),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并在确认书上签字3月3日(周五)前以学科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2.今年统招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仍全部采用双盲评阅方式,全体博士(研究生学院送审3本,医院送审2本),部分学术型硕士(尾数为7者),所有延期毕业硕士生上一年度抽检结果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全部应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送审,其余由医院组织送审。

3.论文送审要求:3月3日(周五)前以学科为单位提交盲审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含综述,删除“附录”、“致谢”和其他有关学生、导师、培养单位名称等内容,培养单位可用xxxxxx代替)。

(1)一个学科一个文件夹,用“专业”命名。【所有涉及的学科专业名称的均需严格按照标准专业名称填写,内、外科学需写至三级学科,如:儿科学、老年医学、内科学(消化系病)、外科学(普外)等。】

(2)学科文件夹下含本学科所有研究生的材料,内含学位论文PDF版及学科研究生上半年学位论文评阅汇总表(附件3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命名为学号.pdf提交的盲评论文需与复制比检测的论文一致。

4.当论文评阅结果为“同意答辩”,但提出了修改意见或“修改后答辩”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见附件4,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并应在答辩时提交答辩委员会评议,最终编入培养手册末页。

5.盲审结果系统填报: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学位→学生盲审结果登记,保存、提交,等待导师、教研室(无教研室的单位无此步骤)、培养单位审核(下称“三级审核”)。研究生务必于2023年4月21(周五)之前完成填报

三、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工作程序第三步)

1.统招研究生答辩相关材料(即完整的培养手册2018年3月版)务必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查询下载。

2.请各学科、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好论文评阅与答辩所需的时间,抓紧每一个环节。本次论文答辩工作应于2023年5月15日(周一)之前完成

3.系统填报:研究生登录系统→学位→学生答辩申请,填写、保存、提交,待三级审核和答辩结束后,填写学生答辩结果登记,等待三级审核。填报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

4.本次论文答辩过程,将由校“研究生培养督导委员会”全程抽查、监督,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一经确定后,不得再作调整。学科需在答辩前3个工作日将本学科答辩时间地点(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5.相关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实施办法、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和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可在发展规划处网站-学位管理栏目查询。

7.特别说明:所有博士毕业生需网上填写“博士中期考核登记”,保存提交后,完成三级审核,中期考核登记填报时间为4月30日之前。

特此通知。

 附件1.复制比检测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确认书.doc

 附件3.202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评阅汇总表(2023版).xls

 附件4.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2019年修订版).doc

 附件5.各专业答辩时间地点汇总表.doc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