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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候选人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2-17点击量: []次 编辑:  人力资源部 作者:  

各科室:

为推进高层次西医学习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并印发了《第二批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申报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精神。

2.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下同)。

3.原则上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学工作10年以上。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单位、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优先推荐。

4.坚持每周临床时间不少于4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

5.热爱中医药,身体健康,在学习与实践中有悟性和钻研精神,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能。

6.不担任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以上等行政职务,能够坚持脱产学习(集中脱产学习1年),按要求完成研修学习任务。

二、报送材料和相关要求:

1.《第二批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附件2)

2.《第四批全国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

《第二批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附件2)的纸质版请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10点前交至医院本部行政楼六楼接待室。附件2与附件3的电子版请于2月20日上午10点前发至邮箱:954493127@qq.com

联系电话:3548 2845

联系人:潘天力 盛吉莉

人力资源部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