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3-02-28点击量: []次 编辑: 人力资源部 作者: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15〕43号)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每三年对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进行调整和补充,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晋升调整和补充,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工伤保险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自愿为社会保险工作服务;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造诣,在专业科学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和道德修养;
(五)为人正直,处事公正,责任心强。
二、申报范围:
骨科、胸外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普外科、眼科、耳鼻喉科、泌尿外科、肾内科、感染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心内科、肿瘤内科、烧伤科、呼吸科、精神科、妇科、风湿科、职业病科
三、个人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下午4点,逾期未提交视作放弃。
(2)提交材料如下(统一以“姓名+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命名后发送至3541005610@qq.com):
附件1: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申请表(需申报人本人电子签名)
附件2:合肥市工伤保险医疗卫生专家库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联系电话:3548
联 系 人:陈晓云 段淑培
人力资源部
2023年2月28日
Copyright © 2020 www.ayfy.com 版权所有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