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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卫健委《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 (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3-14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科室:

根据《安徽省卫健委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 (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皖卫传〔2023〕94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123号) 文件要求,我院将组织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项目的征集和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式

1.各科室申报材料经科研处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安徽省卫健委。

二、申报要求

1.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 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需纸质和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各一份。

2.列入《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皖市监函〔2022〕197号)附件5《标准明细表》中卫生健康领域省级地方标准的项目优先立项。

3.各科室要严把申报项目质量,申报材料于3月21日上午11点前反馈至医院科研处。

三、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包括:附件1《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以及《安徽省地方标准草案》(草案应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明确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主要技术内容和对应的条款)。

2.起草单位不少于2家,所有参与起草单位均在附件2《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中盖章或另附参与此项目的盖章证明文件。

联系人:高洁 电话:62923103 邮箱:1193667391@qq.com

 附件1 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 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docx

 附件3 安徽省卫健委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4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5 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