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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医大《关于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3-24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科室:

华夏医学科技奖是经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由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简称中国医促会)于2008年设立和主办的全国性医药卫生领域奖项,可由中国医促会择优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为做好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设置5个奖种,分别为:华夏医学科学技术奖(包含基础研究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华夏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奖、华夏医学科普奖、华夏医学国际合作促进奖和华夏青年医学科技奖。

二、申报推荐时间要求

1.系统开放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10:00;

2.系统开放填报时间为4月10日10:00,医院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8日,请申报人在此期限内完成线上申报,并于4月28日前将公示材料按照《工作手册》要求提交各申报单位(分为校本部和各附属医院),各申报单位在此期限内应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请各申报人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四楼科研处(二)。

三、申报推荐渠道及方式

本年度申报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安徽医科大学为项目的推荐单位。

(二)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共同推荐1项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或国际合作促进奖候选人(候选组织)。

(三)报送方式

1.推荐单位负责汇总并报送本单位所有申报推荐项目;

2.专家(两院院士)推荐的项目可直接报送中国医促会。

四、申报推荐项目(人)的基本要求

申报推荐项目(人)必须符合《华夏医学科技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类)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必须2年以上。(本通知中“2年以上”均指2020年12月31日之前)

2.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及卫生事业管理奖的项目必须完成且应用2年以上。

3.申报推荐医学科普奖的科普作品应当是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版发行且已满2年以上的作品。

4.申报推荐青年医学科技奖的人选,应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8年1月1日之后)的中国公民,在国内工作,其主要研究工作在国内完成。

5.申报推荐的项目,所含主要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华夏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得用于申报本年度其他同类社会科技奖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以往获得过或已申报本年度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内容,仍可以申报推荐本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以往获得过其他同类社会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仍可以申报推荐本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

6. 2021、2022年度连续两年申报推荐(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关内容申报推荐。

7.2022年度通过形式审查并进入评审程序后,主动提出撤出评审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关内容申报推荐。

8.申报推荐项目的前3完成人在同年度申报推荐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

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以下简称《工作手册》)

五、申报推荐程序

1.注册申请

推荐单位、推荐专家、申报单位、申报人须在“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进行注册,安徽医科大学为所有项目的推荐单位;第一附属医院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须由各附属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向大学科技产业处申请开通账号;申报人账户可自行申请注册,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等信息,提交申请后由申报单位审核开通。

2.电子版申报推荐书填写及提交

申报推荐书是华夏医学科技奖形式审查和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人应按照《工作手册》要求,在系统中客观、准确、完整填写申报推荐书内容并上传附件材料。系统中提交审批流程为:申报人一申报单位一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一华夏医学科技奖办公室。

3.公示

成果奖所有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人物奖候选人工作单位或国内主要合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情况说明须以书面形式报送华夏医学科技奖办公室,盖章扫描件上传系统。

4.纸质版申报推荐材料报送

纸质版申报推荐书主件应从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待系统中项目“形式审查(电子)”审核状态为“通过”后,方可生成、下载正式版申报推荐书(含“正式版”水印),附件不需要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可按《工作手册》中要求提交。主件部分签字盖章后须扫描上传系统。

纸质版申报推荐材料及要求:

(1)申报推荐书1套(原件,含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应合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与电子版顺序一致,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采用胶装,不要另加封面);

(2)公示情况说明(另装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公示材料”);

(3)《华夏医学科技奖推荐汇总表》(由推荐单位直接从系统中导出,盖章后另装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汇总表”);

(4)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在报送阶段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模板及要求详见《工作手册》,该表另装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回避专家申请表”)。

请各申报人于2023年5月12日前,按上述要求将书面材料交至行政楼四楼科研处(二)。

六、联系方式

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华夏医学科技奖办公室

联系人:徐如林、何青霞

联系电话:010-65220587

安徽医科大学科技产业处407室

联系人:臧洪梅,陶丽俊

联系电话:0551-65161053

邮箱:2459462513@qq.com

中国医促会网址:www.cpam.org.cn

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网址:reward.cpam.org.cn


附件1: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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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