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3-08-08点击量: []次 编辑: 冯军伟 作者:
各科室: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定》,拟于近期进行全院医师抗菌药物及精麻药品培训、考核及相应处方权、药师调理权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涉及人群
第一类:全院医师中现聘任职称与抗菌药物、精麻药品处方权不对称人员;
第二类:2022年职称变动后,2023年新聘任上一级职称医师;
第三类:2023新进医师;
第四类:药剂科需要相应调理权人员。
本通知仅需第一类人员扫码填报信息,后三类人员无需临床科室或个人扫码上报,名单由医院相应部门统一提供。
二、职称与处方权对应情况
执业医师注册在本院,具有相应职称并已被医院聘任的医师,经医院培训并考核合格,医务处发文授予相应处方权,处方权限分类详见附件1,药品分级清单详见附件2,请全院医师结合附件中提供的处方权分级及药品分级清单进行自查。
三、相关事项
1、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精麻药品处方权医师须提高责任意识,加强个人权限使用管理,对开具的处方负责,并协助本科室做好药物合理使用相关工作。根据药物使用情况,医务处对相应处方权限医师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和适时调整。
2、如自查存在现聘任职称与处方权不对称情况,请于2023年8月11日前扫描二维码填写问卷上报信息,逾期不予补录。
3、联系人:郭泽 赵冬冬;联系电话:内线2049。
附件1.医师处方权要求及处方规定.pdf
附件2.药品分级清单.pdf
医务处
2023年8月8日
Copyright © 2020 www.ayfy.com 版权所有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