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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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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本科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6-07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各专业毕业实习流程,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制(修)订本科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的通知》(校教字〔2024〕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专业毕业实习大纲修订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课程思政”融入毕业实习全过程;

2.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1)、专业认证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行业标准,符合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树立成果导向教育(OBE)理念;

3.符合我校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定位,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

4.注重培养行业岗位胜任力,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达成度、适应度、保障度、有效度和满意度。

二、修订范围及责任单位

本次毕业实习大纲的修订由教育处统筹协调,各教研室组织实施。我院承担7个专业实习大纲修订任务。

 

 

三、大纲修订要求

1.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请按“总——分”格式编写。“总”,即总纲,指本专业的实习纲要。“分”,是指各轮转科室(部门)的实习大纲。关于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及临床医学专业的实习大纲,由教育处牵头负责修订,轮转科室安排(见附件2)已经经过医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各相关教研室(附件3)负责轮转科室大纲修订。关于麻醉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和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的实习大纲,由各专业负责人牵头负责修订工作。

2.实习大纲总纲应包括本专业实习目的、实习时间、实习轮转科室(部门)与时间分配、实习考核、实习基本要求、工作要求等内容;各轮转科室(部门)的实习大纲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出科考核等内容。

3.各教研室可参照《安徽医科大学本科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编写格式模板》(附件2),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适合本专业的毕业实习大纲。

4.教育处前期已根据成果导向教育(OBE)理念,分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考试大纲》内容以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106条重点考查的疾病和24项基本操作内容,明确了学生在本科实习阶段应当掌握的临床知识和技能范围(附件4)。本次实习大纲的修订工作需充分反映上述内容,可同时参考2018版实习大纲的相关内容,以确保大纲的连贯性和适应性(附件5)。

四、报送安排

请各教研室于2024年6月23日前将大纲电子版发送至教育处邮箱jyc_lcsjjyk@163.com,联系人:夏老师、高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23551。

 关于修订2023版实习大纲的通知(医院).zip

教育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