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5-04-24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教研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5月12日至5月16日(第13教学周)全面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评估以我院在职在编承担教学任务的临床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统称教师)为主要对象,以教研室为单位采用抽查的方式,对本科课堂教学、留学生教学、实验教学和临床见习等环节进行检查评估。
(二)检查内容
2.课堂授课情况:包括课程思政、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内容。
3.见习课开展情况:包括教学态度、带教内容、教学方法、带教效果等内容。
3.实验课教学情况:包括实验准备、实验授课与实验指导情况、实验效果与教学记录等内容。
二、教学中期检查考核规则及实施方案
(一)评估组成员组成及考核权重
1.评估专家组:院领导、教学督导专家、各教研室负责人、教育处等相关人员
2.教研室同行教师(不少于2名,由教研室内部自行选派,若本教研室不派同行教师,该项则为“0”分)
3.随堂听课学生
4.考核权重: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成绩=评估专家组平均分*50%+本教研室同行教师平均分*20%+学生平均分*30%。
(二)整改反馈
评课结束后,医院将以书面形式反馈检查结果至相应教研室和教师,教研室及教师个人需及时作出反馈,并报送至医院教育处备案。
三、注意事项
1.听课当天被评估教师需携带纸质教案(一式6份),交予检查专家审阅。
2.教研室同行评价:被听课教研室安排2名本教研室教师参与听课并打分。
四、结果运用
中期教学检查成绩将作为教师个人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及晋升职称的主要依据,以及教研室年终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统计指标。请各教研室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以中期检查为契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中期检查安排表.xlsx
教育处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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