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5-05-09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部门、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做好2025年度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工作,现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申报和2024年立项的重点地方标准计划项目进行调度的通知》和《2025年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和申报范围需满足《2025年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规定的要求,卫生健康领域推荐项目重点聚焦基础性、通用性和公益性标准,前期已有科研成果支撑且适宜转化为地方标准的项目优先推荐立项。疾病诊断治疗指南共识、法定职业病诊断标准、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涉及老年人相关认定和划分标准的事项、带有评比表彰的事项等不得作为地方标准申报。
二、申报要求
要严格按照《2025年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盖章各一份,包括:
1.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第一起草单位盖章,省卫生健康委业务处室审核签字或盖章);
2.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按照急需重点项目在前,一般项目在后的顺序排列)(见附件);
3.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
4.安徽省地方标准草案(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明确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应说明拟修订主要技术内容和对应的条款);
5.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质检总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
6.申报试验和检验类标准应提供起草单位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与该成果相关的学术论文;
7.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起草单位应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注意事项
1.起草单位一般不应少于2家,第一起草单位应在行业内具有较显著的影响力。所有起草单位均应承诺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未发生违法、违规、失信等市场不良行为,并在任务书盖章。
2.鼓励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地方标准申报。
3.项目下达后,项目名称、归口单位、起草单位、完成时间等重要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
4.项目执行时间为18个月。存在超期未完成项目的申报单位本年度不予申报新项目。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
联系人:汪敏生62923991
邮箱:12562377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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