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5-11-19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教研室、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育教学工作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确保教育教学目标稳步推进,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中期教育教学评估和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开展我院中期教育教学检查评估和评教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医院承担本科教育、国际教育教学任务的教研室及相关科室。
二、评估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课堂教学(含留学生教学)
1.教师课堂授课情况
学院于11月17日至20日组织评估专家组(由院领导、教学督导专家、各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管理部门组成)、同行教师(由教研室自行选派,不少于2名)、现场听课学生等对上课老师进行评价打分(评课总成绩=评估专家组平均分*50%+同行教师平均分*20%+学生平均分*30%),评课结束后,医院以书面形式反馈检查结果至相应教研室和教师,教研室及教师个人需及时作出整改反馈,并报送至医院教育处备案。
检查内容:教师备课情况,教师教案、PPT、教具等准备是否齐全、充分,上课有无迟到、提前下课现象,是否进行课堂教学秩序管理、有无擅自调课、停课、无故缺课现象以及课堂纪律情况;课堂讲授中是否带有不当、不利于学生学习和发展言论的情况;临床见习开展是有规范、有效等情况。
2.实验教学情况
实验教学情况与课堂教学授课检查工作同期开展。
检查内容:学院组织评估专家组进入实验室,听取实验教师授课情况,包括教师自身实验技能、操作规范、学生的动手能力,抽查学生实验报告等文档材料,核查实验记录的准确性和实验报告的规范性、有无擅自调课、停课、无故缺课现象以及课堂纪律等情况。
3.试卷及课程教学材料管理情况
学院于11月26-28日组织评估专家组按照教研室抽取考试试卷进行评阅(以评估专家抽取为准,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检查内容:依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教字〔2025〕8号)等相关考试标准文件,对本教研室上学期期末试卷的命题、批阅、归档等环节进行检查总结,包含:试卷命题难易度、重复率、题型等情况、试卷评阅规范性、学生成绩分布及成绩构成比例是否合理、试卷分析是否详细有效、存档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等情况。
(二)实习生带教(含留学生教学)
学院于第12周(11月24-28日)以集体评阅的形式组织开展实践教学中期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实习生管理工作记录本》情况:①有入科教育记录,参加人员有签到;②有考勤记录,请假记录;③出科有考核制度、有考核成绩。
2.《实习生教学查房记录本》情况:有固定的查房制度,每周1次以上,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3.《实习生小讲座记录本》情况:定期举办实习医生小讲座,每周1次以上。
4.《实习生技能操作记录本》情况:完成科室常见技能培训,参与管理6-8张病床。
5.《实习生病例讨论记录本》情况:每两周组织1次病例讨论,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
6.实习生书写教学使用病历情况:带教老师指导每位实习医生书写2份临床病历并用红笔加以修改,书写病历作为实习生出科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7.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科室开展的各项教学活动应在实习生临床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登记并有学生扫码签到。此项由教育处从系统导出相关信息。
(三)评教、评学
1.院级督导专家及领导干部评课情况
根据学校《安徽医科大学党政干部听课管理办法》(校办〔2025〕14号)等管理办法中关于听课人员范围与学时要求:督导专家每学期需完成不少于20课时的听课任务,其中临床教学听课不少于5个学时。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学科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教育处处长、副处长、教研室秘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听课面向本院教师,旨在了解教师教学状况、教学秩序,检查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指导教师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活动。
2.教研室同行评课情况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细则(试行)》(院教〔2025〕5号)要求,一个学期内教研室每一位上课教师至少被评课一次,教研室负责人、教研室同行评课情况。
3.教师评学情况
教研室内每一位任课教师对本学期修读该课程的各班级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反馈的情况。
4.学生评教情况
由本科生工作部督促各班级学生对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授课教师进行评教。
5.评教评学方式及要求
学生和教师于11月28日前,通过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或评课二维码完成评教评学任务。
三、评估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中期教育教学评估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教研室、科室需将本次评估作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2.实事求是,客观反映。要求学生和教师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保证高质量完成评估工作。
3.聚焦问题,狠抓整改。评估结束后各教研室需查看本教研室授课教师的评价结果及反馈意见,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反馈机制发挥有效作用。
4.联系人:王老师、左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22945、62923551。
特此通知。
教育处
2025年11月17日
Copyright © 2020 www.ayfy.com 版权所有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