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9-09-26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358号)文件要求,及《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28号),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二、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学分配名额为博士生4人,硕士生19人。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者,要求为推荐免试生、长学制转段生(本科阶段前4年的综合成绩在88分以上)或统考入学考试成绩优异者(外国语成绩70分以上,初试成绩高出所在学科门类国家复试分数线50分以上),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发展潜力突出。本科阶段至硕士生入学前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一篇与所学学科领域相关的研究性论文。
2.综合素质突出。本科阶段获得德智体美劳方面国家级荣誉或在学科和技能竞赛活动(A类赛事)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
3.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三)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者(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要求复试成绩优异(原则上在90分以上),在硕士阶段至博士生入学前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一篇与所学学科领域相关的SCI收录的研究性论文。
(四)一年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和二三年级研究生申请者,要求在2018—2019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中,智育成绩较突出,并且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均在85分以上。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理的;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4.尚未进行学期注册和欠缴学费的。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奖助工作-国家奖学金”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可至导师处审核。同时,需提供以下纸质版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系统中填写完毕并提交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会自动生成,学生在页面点击打印即可。
2.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本学年综合素质评定中已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无需再提供);论文类支撑材料需提供文章全文,综合素质评定中未提供全文的需重新提供。
3.国奖申报汇总表。已上传至学生群,学生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纸质版与其他材料打包提交至科研处即可。
注:学生在系统提交给导师后,纸质版支撑材料需先交由导师审阅,导师审阅后,学生再交至学科(教研室)审核或初评,最后由学科(教研室)统一交至培养单位进行评选。
(二)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需对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对同意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国家奖学金”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三)学科(教研室)审核或初评
学科(教研室)需对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或初评,对审核或初评通过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国家奖学金”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培养单位,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相关支撑材料需同时送至培养单位。
(四)培养单位评选
本年度国奖评定仍采用答辩评审会的形式。拟定于9月29日晚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具体答辩要求见附件一、二,评分标准见附件三。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应根据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及相关条件,综合考虑研究生培养类型、学历层次、年级高低和学科差异等因素,初步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对学术型研究生,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对新入学的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发展潜力是否突出。
时间要求:所有系统内填写、审核请于9月27日之前完成!纸质材料请于9月27日上午8:00-11:30送至医院科研处!!逾期不候!
特此通知。
附件一-硕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要求.doc
附件二-博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要求.doc
附件三-评分细则.docx
安徽医科大学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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