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9-04-23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校学位字〔2014〕12号),现开展第三届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为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位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目前仍在保密期的学位论文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开展评选。各培养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初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推荐论文数不超过推荐限额(见附件2),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在网上(或书面)公示。
四、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5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30篇。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材料报送
1.与原存档论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2份(双面打印)。
2.每篇论文对应的《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中英文摘要(附件4)、与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共2套。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3.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附件5)。
所有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学位论文及证明材料需为PDF版),请于2019年4月28日(本周日)前报送至医院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
联系人:医院科研处, 电话:0551-62922831
六、有关说明
1.参评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或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
2.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导师须为通讯作者且知识产权属于安徽医科大学),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附件:
1.《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2. 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各单位推荐限额;
3. 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4. 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
5. 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
6. 附件材料装订模板
第三届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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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发展规划处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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