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8-06-06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55号)文件精神和大学总体工作部署,决定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1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不含2017年立项的项目),包括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团队、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医学整合课程、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专业课程质量标准、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不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需要撰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见附件,请选择正确的模板)。
1.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
2.未到期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也可以结题验收);
3.如果到期未完成需延期项目,须填写“延期报告”(模板见附件)。
(二)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项目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原因、建设与对策。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20日前提交材料:①纸质版1份送至医院教育处教务科(医院行政楼七楼);②电子版(以“项目类别+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某某某”)发至837040557@qq.com。
附件:
附件1.2018年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xls
附件2.各类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模板.rar
教育处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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