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7-11-13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研究生校内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条件
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符合《安徽医科大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31号)有关规定,且为本年度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助学金种类
1.安徽医科大学“东南骨科研究生助学金”(以下称“东南骨科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向外科学(骨外)、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研究生倾斜。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共20人,名额分配: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8人,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5人,省立临床学院(附属省立医院)5人,第三附属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2人。
2.安徽医科大学“校研究生助学金”(以下称“校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500元/人。
三、评定程序
本年度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均可获得校内助学金。其中,“校助学金”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直接确定。“东南骨科助学金”的评定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表(附件1)。
2.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内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1月23日前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惠亚茹老师处,电话:0551-65167737,邮箱:yiya10@sina.cn。
3.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结果,并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评定要求
1.为扩大资助面,“校助学金”和“东南骨科助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2.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定程序,认真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及在校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做好评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东南骨科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2017年东南骨科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xls
2.2017年研究生校内助学金评定汇总表 附件2:2017年研究生校内助学金评定汇总表.xls
安徽医科大学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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