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7-09-01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日前,新修订的《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校研字〔2017〕34号)予以下发,并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在全校广大师生中认真开展《细则》的学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细则》的重要性
学籍管理是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新修订的《细则》,依据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安徽医科大学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明确了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是新时期学校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规范在校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安排《细则》的学习工作,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保障到位,确保范围覆盖到每一位研究生和导师,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深刻把握《细则》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细则》分十章、共四十九条,主要对入学与注册、考勤与考核、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与结业、学业证书管理、学生申诉等内容作出了明晰的规定,也与以往的规定有着较大的变动。各单位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医科大学学生管理实施办法》(校学字〔2017〕45号)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把握好《细则》中的新内容、新政策、新规定,确保广大师生做到全面理解、自觉遵守。
三、创新学习的形式和载体
1、各单位开展专题学习。研究生学院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以及下半年即将召开的第六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加强对《细则》的宣讲和解读。各单位要把学习《细则》列为研究生教育管理学习的重要内容,强化各教研室、学科、每位导师以及全体研究生对《细则》的理解和把握。
2、面向不同群体组织学习。各单位在组织学习时,要注意区分学生、导师、管理人员等不同群体,结合新生和老生的不同特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扩大师生对《细则》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引导大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3、丰富学习宣传的渠道。研究生学院将把《细则》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编印在《研究生手册》中,供老师和学生学习使用。学院还将发挥研究生教育等微信新媒体的作用,在校内外广泛宣传。各单位也要创新形式,做好学习宣传工作,使《细则》在广大师生中入脑入心。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学习责任。各培养单位分管负责人以及每位研究生导师要认真落实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责任,做到带头学、亲自抓,通过专题辅导、主题讨论等形式丰富学习活动,切实把握好主要内容和政策。
2、及时总结报道。各单位要注重凝练学习过程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注重工作总结,注重宣传报道,要把学习情况、进展和成果等及时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3、做好政策衔接。各单位要集中利用新学期开学的一个月时间,抓紧制定学习的方案和计划,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各单位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于9月30日前汇总交至研究生学院对口联系辅导员处。
特此通知。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
2、《安徽医科大学学生管理实施办法》(校学字〔2017〕45号)
3、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校研字〔2017〕34号)
组织学习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通知.rar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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