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7-09-21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教研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高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现将我院临床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条件
1、申报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达到省教育厅教人〔2009〕1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需达到《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校人字〔2016〕44 号)规定条件及新修订部分条款规定(见下文第3条说明)。
2、原《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1号),今年仍适用,2018年1月1日起废止。《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文件)于2016年6月27日发文,自公布之日起试行。2017年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可根据个人情况按照教人〔2009〕1号或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申报。
3、根据皖教人〔2012〕77号文件规定,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从事临床教学的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所在临床教研室临床教师的平均工作量,教学科研成果可从取得卫生系列下一级职务时起算。其中,申报副教授必须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且从事临床教学须满5年;申报教授必须同时具有主任医师和副教授资格,且任副教授职务须满一个任期。
根据2016年8月25日校长办公会通过《关于修订直属附属医院靠评教授职务推荐条件》,对直属附属医院已受聘在医疗卫生岗位正高级职务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上(含50岁),靠评教授职务时,需达到教育厅教学系列教授职务评审条件,即可参加推荐。
4、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须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需大学图书馆出具验证报告)。
5、根据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2009年3月18日(教人〔2009〕1号印发之日)前在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刊物和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可分别视为一类论文和二类论文。在国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办的教育科学研究类期刊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视为三类教学研究论文。
6、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论文中三类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对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出具检索报告时,可提供该论文的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制定的分区为参考)、影响因子及论文引用次数。其它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在校图书馆做论文验证报告(所有论文必须检索到文章,检索到期刊视为无效论文)。
7、关于检索系统EI论文收录问题。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录的会议论文,按一类论文计入规定的数量进行申报。评审专家将对EI收录的会议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
8、根据教人〔2009〕1号和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发表的外文通讯作者论文可视为科研业绩,发表的中文通讯作者论文不能计算入申报人科研业绩。计入科研业绩的通讯作者论文,要求通讯作者系论文第一作者的研究生导师或论文第一作者参与的三类以上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对于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只认可检索报告中排名第一者。
9、申报高级职称的代表性作品鉴定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校人字〔2016〕44号)文件精神,对晋升教学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结果出现“尚未达到”的,学校不予推荐申报。代表作鉴定结果有效期两年。同时送鉴定的代表作需作为职务晋升的论文一并提交。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所有送审的代表作要求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检测结果有效期两年。对于文字自制比超过30%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意见及理由。
10、关于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学工作量。教学考核按年度评价,统一使用《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教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对任期内某年度教学评价总分低于60分或学生评价低于20分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同时根据皖教人〔2016〕1号文件,教学质量考核是指学校组织的学年度常规教学质量考核。考核采取学生测评、专家听课、督导评教、随机抽查教案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学校必须以正式文件在校内公布,并向省教育厅备案。由于我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缺乏统一考核办法,考核结果未以正式文件在校内公布和向教育厅备案,故申报人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结果不能计为教学业绩成果。
11、申报人的教研、科研项目应提供立项通知书。对参与教研、科研项目的,申报人应提供能反映参与的项目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对需要体现项目完成阶段性成果的,申报人应提供依托该项目研究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或外文通讯作者论文)、申报的奖励证书或成果证书。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认定的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为准。
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自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高教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者,应提供如下材料,并按顺序统一装订评审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统一到人事处领取,复印无效)。《评审表》第3页审核时需盖院教育处盖章,第5页教学审核时需校教务处盖章,第8页论文检索和科研项目审核时需校科技处盖章,第9页年度考核一栏由院人事处填写;第10页基层推荐意见一栏由各教研室填写、签名、盖章(大学的章由人事处统一去盖);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附件1)一式30份,此表教学情况需教育处审核盖章,教学考核情况需教研室及院教育处审核盖章(要求用A3纸先打印1份,教务处和科技处盖章审核后再复印30份);
3、总目录;
4、申报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请手写签字);
5、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级、副主任医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担任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或教研室科秘书的证书等(此项需建子目录);
6、教学考核结果:教学论文复印件和《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附件3);
7、提供作为教学、科研团队成员,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作出贡献材料(教研室审核盖章);
8、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的复印件(附件4)。由3个同行专家结合申报人述职报告,综合评议、签名(1个专家1张表);
9、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和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和体现阶段性成果的材料或者结题报告(需建子目录,并注明项目相应级别,项目基金号,第几完成人)。科研项目加盖科研处章,教学项目加盖教务处章。
10、检索报告、验证报告(置前),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封面、目录、含有刊号和主办单位的页面)。需建子目录,并注明论文相应的类别,三类及以上论文检索请自行到安医大图书馆或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对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出具检索报告时,可提供该论文的分区、影响因子及论文引用次数。三类以下其它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在校图书馆做论文验证报告(附件5);
11、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研究生导师证明、学术讲座(需院科研处盖章认可)及指导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需院教育处审核盖章认可);
12、《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6)《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13、代表作鉴定意见复印件;
14、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5份,一个年度填一份(需教研室盖章)。
15、教学任务书(课表)及教案。
14、15两项属于教学考核的支撑材料,我院相关部门和校教务处审核后由本人留存并备查。
请申报人员将以上申报材料的1、2、6、9、10、14、15项材料和论文检索报告装袋贴封面(附件7)于9月26日-28日交到人事处,由我院人事处统一送到校教务处、科研处审核,逾期未交不再受理。
大学教务处、科技处审核盖章后,以上1-14项装袋,贴上封面(附件7),于10月10日下班前交至人事处。
医院公示无异议、大学人事处审核通过后以上3-13项装订成册,封面(附件7)统一制作成白色。
附件8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22428909@qq.com,发送格式:姓名+教授/副教授,请于报送纸质版材料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以便现场核对材料。
注意事项:
1、承担留学生教学任务的学科,请出具任期内承担课程教学或实习带教任务的证明,由教研室、教育处审核盖章(放在第7项)。
2、计入科研业绩的通讯作者论文,需出具指导老师证明,由科研处盖章,或者论文第一作者参与通讯作者主持的三类以上研究项目,出具项目任务书由院科研处审核盖章。
3、作为科研项目阶段性成果的论文必须挂基金号,英文论文可以是通讯作者,中文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4、检索报告、验证报告需提交原件,放在论文前面。
5、《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复印30份,加上原件总共31份装袋。
6、作为业绩的材料请置于各项前面,有价值的支撑材料附后。
7、检索不到的教学论文,请提交杂志原件。
三、评审时间安排
1、申报人员公开述职时间初步定在9月30日(星期五)下午3:00 ,地点: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如有改动另行通知。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请准备PPT。
2、申报者缴纳评审费300元(不收取现金,现场转支付宝)。
3、申报人员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送交院人事处。
4、申报材料公示时间:10月11日-10月13日,地点:院人事处。
联系人:吴烨 联系电话:2845
附件:
2017年教学职称附件.rar
1、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
2、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3、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4、述职评议意见表
5、论文验证审核报告
6、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登记表
7、申报材料装袋封面
8、2017年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提交电子版)
9、皖教人【2009】1号
10、皖教人【2016】1号
11、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
12、直属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暂行规定
人 事 处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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