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7-04-25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科室,各国自然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15年前批准且在2015年以及2015年之后结题的所有项目,剩余经费必须在结题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两年内使用完结,愈期的剩余经费将退回基金委。2015年前批准和结题项目的剩余经费虽不退回,但在后期审查中将追踪后续使用情况。如仍未使用,将作为个人的诚信不良记录。请各位国自然项目负责人务必引起重视,认真学习《国家自然科学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文件要求对自己课题剩余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把关。
课题剩余经费查询请联系安医大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张娟科长:65167741。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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