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7-01-22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关于评选上报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7〕1号)精神,现开展我校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2017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每学年综合素质评定中,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且无扣减分;
4、在校期间获“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较多的研究生,优先评选。
三、名额分配
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基础医学院5人,公共卫生学院5人,药学院2人,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13人,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4人,省立临床学院(附属省立医院)5人,其他培养单位各1人。
学校将在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择优评选出“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43名。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交给所在培养单位汇总。
2、各培养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并将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于2月10日前将《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花名册》(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校研究生学院对口联系辅导员(一附院研究生请务必于1月26日前报科研处),同时附推荐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请把材料报送给惠亚茹老师。
4、校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培养单位评选材料,报校研究生奖助评审专家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申请表.xls
2: 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花名册.xls
安徽医科大学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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