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7-03-01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促进我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决定开展第二届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涉密论文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或国际同类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数据可靠、结构严谨、推理严密、表达准确。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在理论上或研究方法上有一定的创新,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或省内相同学科领域先进或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四、评选程序
1.导师申请。导师依据评选标准,填写《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生学位论文申请表》并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选,推荐博士、硕士论文数分别不超过推荐限额(见附件1),若无符合评选标准的论文,可以空缺。所有申报项目应在网上(或书面)公示。
3.校学位办评议。校学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并组织同行专家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列出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论文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
5.公示。对于入选论文,由校学位办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任何个人或单位,如对入选论文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校学位办提出异议及其具体依据(校学位办负责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予以保密)。
公示期满后,校学位办公布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对已获奖的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一经认定,学校将撤销对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对已授予的学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奖励规模
本次共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5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30篇。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材料报送
1.与原存档论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2份(双面打印)。
2.每篇论文对应的《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中英文摘要(附件3)、与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共2套。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3.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
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及证明材料需为PDF版),请于2017年3月17日(一附院导师请于3月10日前报医院科研处)前由各培养单位汇总统一报送至校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联系电话:0551-65169496;邮箱:whzhang83@qq.com
七、有关说明
1.参评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或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
2.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导师须为通讯作者且知识产权属于安徽医科大学),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各单位
推荐限额
2.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中英文摘要格式
4.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附件.rar
安徽医科大学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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