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1-04-25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卫生厅卫人秘〔2011〕160号文件精神,卫生厅拟对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库进行调整、补充,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候选人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高尚,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2.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2008年12月以前取得任职资格),年龄原则上在57周岁以下(1954年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评审工作;
3.有较深厚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1.已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中推荐高评委专家候选人,原已推荐的专家库人选此次一并重新参加推荐,推荐的名额不限。
2、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45周岁以下中青年专家不低于三分之一,新入库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已确定为省、厅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者,可优先推荐。
3、推荐人选应填写《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信息表》(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并贴免冠彩色照片1张,《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基本情况一览表》(需电子版),以上两表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于5月1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信息表
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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