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0-09-28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2010年度政工专业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
根据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皖政评办字【2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政工系列职称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范围、标准和条件
评审的标准和条件按照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皖政评办字【2006】2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政工岗位仍按院人【2006】7号文件明确的岗位申报。申报人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
二、 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和要求见附件1
申报人员必须在10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党支部将申报人员群众座谈材料和组织考核材料整理好后再报送至人事处,今年高级政工师按岗位设置方案已暂无指标。申报人员即日起可到医院网站下载有关文件和表格。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一、单位党组织的推荐报告(附评审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
二、主卷材料一套(高级政工师)
1、封面
2、《评审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份
3、《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份;
4、单位党组织对被推荐人的考核材料一份;
5、群众评议材料一份;
6、政工专业代表作品复印件(一般只需三篇并按发表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发表在期刊上的复印时需要带有cn刊号的封面、目录、正文,报纸上的需要带有cn刊号的刊头、版面号、正文);
7、学历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8、中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申报政工师需初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9、主要获奖(奖励)证书复印件(市厅级以上)。
三、副卷材料(高级政工师)
1、《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
2、《评审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式十五份。
四、报送单位需提供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等原件。
申报政工师的,报送政工师评审材料与高级政工师材料基本相同,政工专业代表作品要求提交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
五、填报要求
主、副卷材料统一打印,主卷材料按顺序装订。其中,业务工作报告不超过1000字,重点突出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组织考核材料不超过500字;群众评议材料不超过200字。具体打印格式为:
1、纸张大小:16开或b5(有关证明材料按此比例缩印)
2、打印字体及字号:中文----黑体、仿宋体
其中:标题-----黑体,小二号
正文-----仿宋,四号或小四号
3、字间距:标准
4、行间距:单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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