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09-06-26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做好校2009年度模范教师、优秀教师
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
根据校人字【2009】48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09年度校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名额是校模范教师2人,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共20人。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请各教研室推荐1名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医院从中推荐和评选出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二、推荐要求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五年以上,特别是2007年以来取得显著成绩的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我校的专任教师和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师(近五年必须承担过本科教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我校其他各类人员和附属医院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近三年未发生教学差错、事故并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考核优秀不得少于一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推荐: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模范教师除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普遍好评;能言传身教,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
2、具有热爱学生的职业情感,能与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关心、了解、爱护、尊重学生,传授学科专业知识的同时,在关心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健康发展方面做出了实质性的工作,深受学生的敬重和爱戴。
3、近三年应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请各教研室根据校人字【2009】48号文件的要求,对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研室务必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院人事处。
1、《安徽医科大学优秀教师审批表》
2、《安徽医科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安徽医科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4、500字的先进事迹纸质材料一份,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请以word文档,用a4纸、宋体、四号字打印),电子文本一份,供制作宣传展板用。 每人交2寸半身免冠彩照1张,生活或工作彩照1张。
以上材料均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表格的电子版可从学校人事处主页资料下载栏下载或到医院网站下载。
人事处 教学管理处
2009年6月25日
安医大优秀教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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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医大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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