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09-04-30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申报首批省高校博士后岗位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博士后工程实施意见》(教人【2008】4号)和《安徽医科大学关于设置博士后岗位的实施细则》(校人字【2009】22号)文件精神,将在我校设置博士后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首批博士后岗位设置指标
安医大首批博士后指标控制在12个以内。
二、 博士后岗位设置条件
(1)设置博士后岗位的学科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或者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者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具备较强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目前正承担着高水平的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及研究成果在省内外处于前列;
(3)具有实力雄厚的专家队伍和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
(4)具有博士后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能够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提交材料
1、本学科人才梯队结构情况;
2、本学科正在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或重大横向合作科研项目,项目经费10万元以上)情况;
3、拟设博士后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
4、拟招聘博士后附加条件
请申报科室于5月4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和岗位设置申报表送院人事处,具体实施细则和表格电子版从我院人事处网站下载或到人事处领取。
特此通知
2009年4月30日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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