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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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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表作论文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09-05-12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人干字(2009)9号文件,现将我院临床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代表作论文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教授送审代表作论文3篇,鉴定费600元;申报副教授送审代表作论文2篇,鉴定费450元,破格申报人员另缴100元。

二、 送审的论文只需提交复印件,论著需提交原件,提交的论文、论著材料应将本人姓名覆盖。《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请正反双面打印,根据送审代表作篇数删除空余表格部分),填写前请查看表格上的填写说明。另需填写论文鉴定一览表和论文鉴定袋表格,具体表格均可从网站下载或到人事处拷贝

三、 2008年度代表作论文鉴定结果,今年仍然有效(鉴定结果有效期2年)。

四、 申报人员务必将代表作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5日之前送交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922845

安医附院人事处

2009年5月11日

附:

1、2009年送审论文登记表[upload=doc][/upload]

2、代表作论文鉴定袋[upload=doc][/upload]

3、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upload=doc][/upl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