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08-11-04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通 知
定点在安医大一附院的省属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八种病)患者:
2008年度门诊特殊病医药费单据收取、审核时间定在2008年12月15日---12月26日(双休日除外),地点定在内科医技综合楼2楼。
请需要报销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医保证、特殊病种卡、门诊特殊病专用病历、2008年当年发票(药品发票须附兰色特殊病专用处方;检查、化验发票须附检查单、化验单或报告单)等,至指定地点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请上述患者按照实际需要量开好剩余月份药品,超过病历记录实际用量的部分不予报销。跨年度的检查、化验及药品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敬请相互转告。
安医大一附院医保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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