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6-10-27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科室: 为落实学校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调动高层次人才积极性,使新进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上安心工作,经学校研究,启动2016年度校聘副教授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聘副教授申报对象
2016年取得博士学位来(返)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校聘副教授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
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5〕74号)执行(附件1)。
考核形式:申报人通过PPT汇报本人学习经历和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现场进行15分钟的PPT教学试讲(教学试讲应为本专业的内容,同时撰写一个课时的教学试讲教案)。
三、申报材料
1、《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
2、《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简明情况表》(附件3,一式7份);
3、提供1篇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综述报告;
4、提供1个课时教学试讲教案(1份);
5、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6、提供二类以上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附件5),须提供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7、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22428909@qq.com 发送标题:姓名+校聘副教授)。
四、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
校聘副教授聘任工作关系全校新进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各申报人员要注重教学基本功的培养,切实加强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对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教学能力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评审。
时间安排:11月1日—3日个人申报材料至医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见附件。
11月中下旬,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校聘副教授科研和教学能力答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2922845。
特此通知。
附件 校聘副教授.zip
人事处
2016年10月27日
Copyright © 2020 www.ayfy.com 版权所有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