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6-11-17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有关培养单位及博士点学科: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博士生招生综合改革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升招生工作质量。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规定》(校研字〔2015〕32号)、《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15〕33号),现将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硕博连读招生
1.选拔对象
我校只开展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学术型博士连读,选拔对象为就读于我校的二年级学术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其它事项
选拔原则、选拔条件、选拔方法等事项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规定》(校研字〔2015〕32号)执行。
二、“申请-考核”制招生
“申请-考核”制只在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招生专业中实行。申请者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申请条件、工作程序、监督保障机制等事项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15〕33号)执行。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高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选拔标准。
三、接收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生专业
我校接收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生专业、导师以《安徽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标注为准。
四、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在11月17日至27日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在接收材料的同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外地考生可在来校参加综合考核时,再到申请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查验证件原件)。
2. 培养单位审核及初选、研究生学院审查
(1)硕博连读生
培养单位在12月2日前完成申请硕博连读生材料审核,并将审核汇总表(附件2)及申请材料报研究生学院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即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2)“申请-考核”制考生
培养单位在12月2日前完成“申请-考核”制考生材料审核及初选。初选的组织和方式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须经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初选通过及未通过考生名单及有关情况须在培养单位网站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并将审核及初选组织情况、初选通过及未通过考生审核汇总表(附件3)、申请材料报研究生学院审查。审查通过,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审查通过的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研究生学院将于12月7日前编准考证号,并通过研招管理平台下发数据。各培养单位可下载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组织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
12月16日前,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成立分专业考核专家组(至少由5名教授组成,其中不少于3名学术型博士生导师),集中组织考核,报考同一专业(二级学科)的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由同一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还应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附件5)。根据综合考核的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校研究生学院。
综合考核专家小组组成、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需填写《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考核安排报告单》(附件4),并提前2日报至研究生学院。
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培养单位参照上述有关规定、办法文件制定,与《综合考核报告单》一同上报。各培养单位具体考核办法须在考核前提前公布并告知考生。
12月19日前,各培养单位通过研招管理平台上报拟录取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6)、综合考核表(附件5)及有关材料报送校研究生学院。
4.调档录取
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将于2017年5月办理调档手续。
所有录取流程完成后,将于2017年7月给录取博士新生发录取通知书,2017年9月入学。
五、有关要求
1.各有关培养单位须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博士生招生综合改革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学习《安徽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规定》(校研字〔2015〕32号)、《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15〕33号)等文件。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研究生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院须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法文件要求,做好各阶段信息公示工作。
3. 研究生学院届时将会同校纪委安排督导专家及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督导,并建立监督举报制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电话:0551-65161051,邮箱:yzb@ahmu.edu.cn;校纪委监察室电话:0551-65161017。
特此通知。
附件:
1.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1: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2.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审核汇总表 附件2: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审核汇总表.xls
3.“申请-考核”制考生审核及初选汇总表 附件3:“申请-考核”制考生审核及初选汇总表.xls
4.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考核安排报告单 附件4: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考核安排报告单.doc
5.2017年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考核表 附件5: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考核表.doc
6.2017年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考生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6:2017年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doc
硕博士连读生相关规定.doc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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