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6-07-06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省性病艾滋病协会个人会员的管理工作,推进个人会员间的工作与学术交流,根据《安徽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开展安徽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个人会员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关心和支持本协会的工作,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有入会的意愿,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历,或具有专业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可申请个人会员。个人会员不需缴纳会费。
二、个人会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力
1.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参加本协会组织活动的参加权;
3.享有获取本协会咨询和服务的优先权;
4.享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2.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3.参与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4.向本协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5.推荐符合条件的新会员入会。
三、登记方法
1.个人会员申请入会遵循本人自愿原则。
2.《安徽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中的内容由本人如实填写。每人另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3.个人会员登记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开展,符合入会条件的个人,需经过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由单位统一报安徽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请各位申请专家于7月25日前将《安徽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报医院科研处。
附件1 个人登记表.doc
二Ο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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