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6-05-03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科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校人字〔2012〕70号)规定,现就第三批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以下简称校中青年学术骨干)中期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中青年学术骨干第三批入选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标准
根据校人字〔2012〕70号要求,中期考核由所在学院单位具体负责,中青年学术骨干中期考核参照《安徽医科大学中青年学术骨干目标任务》执行(见附件2),其中,“基本任务”必须达到,“其他任务”校级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要求完成其中至少一项;校级优秀青年教师要求完成一项。
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资助。
三、考核程序
1、参加考核人员提交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
《安徽医科大学中青年学术骨干考核表》(附件3);
《安徽医科大学中青年学术骨干培养情况一览表》(附件4);
培养期内(自2013年3月至今)取得的相关业绩成果复印件,包括论文及论文检索报告、论著、教学和科研项目任务书、奖励证书等支撑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材料,确定中期考核等级;
3、所在单位汇总报送以下材料到人事处:《安徽医科大学中青年学术骨干考核表》(附件3电子版),汇总《安徽医科大学中青年学术骨干培养情况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4、校人事处审核确定中期考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
5月11日前,个人提交考核材料到人事处,逾期不补;
5月12日-5月16日组织审核;
联系电话:2845
中期考核附件.zip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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