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5-01-28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学科学位点:
根据国家研究生教育改革要求和校研字〔2014〕22号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四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院科[2014]19号《关于印发安医大一附院研究生“四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可在医院网站和OA平台查询)精神,现将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四助”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助研津贴:
1、 硕士研究生每月4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
2、 医院统一支付:硕士300元/人/月,博士500元/人/月。
3、 在医院支付的基础上,不足部分从导师科研经费中支出,硕士100元/人/月,博士300元/人/月。
二、 研究生助医津贴:
1、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4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800元。
2、由医院统一支付:硕士300元/人/月,博士500元/人/月。
3、 在医院支付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学科支付,硕士不少于100元/人/月,博士不少于300元/人/月。 学科支付部分可从科室奖金或科主任基金支出。
三、发放时间与金额:
1、时间:2014年7月—12月,共6个月
2、金额:硕士600元/人,博士1800元/人。
3、医院支付部分已于元月10日由计财处统一划入研究生个人账户。
4、请各学科、研究生导师按照上报的2012级、2013级研究生名单(医院网站下载)发放研究生助研和助医津贴,并于2015年2月15日前将发放清单(有研究生领款签字)报医院科研处存档备查。
科 研 处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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