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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5-01-05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院系、所(中心)、附属医院及相关单位: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已开始一段时间,临近年终,事务繁杂,课题负责人宜及早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写结题报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2014年度结题报告需通过ISIS系统在线填写(用户名密码遗失可通过ISIS系统“忘记密码”的功能自行找回密码,链接见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psnactive/gainpasswordways)。各单位2014年度需提交结题报告项目清单(截至2014.12.31尚未提交的人员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撰写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另请注意:结题报告中有“项目摘要”及“结题摘要”。“项目摘要”为申请书中的摘要,“结题摘要”请另行撰写,主要内容为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果做简单概述,请勿直接拷贝“项目摘要”。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4.《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请见附件2。属于医学部的项目(申请代码为H开头的)项目在撰写结题报告时,还必须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关于报送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附件3),按照医学部的要求完成结题报告撰写与提交。
5.项目负责人应携带项目经费本/IC卡至财务处办理结项经费决算,按照财务处审核后的支出明细如实填报至ISIS结题报告,并按照要求撰写经费使用说明。
三、材料递交
结题报告需提交2份双面打印的纸质文件(仅需打印结题报告,附件部分无需打印。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版本一致。各单位在报送时需检查:项目负责人有3处签字),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提交至科技产业处,个人直接报送的不予接收。结题报告电子版在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
四、审核及盖章程序
1.财务盖章程序:各单位集中报送的纸质结题报告由科技产业处报至财务处申请盖印财务处公章及负责人签章。
2.审计盖章程序:科技产业处携结题报告及经财务处审核后的支出明细至审计处申请办理审签,加盖审计处公章及审计负责人签章。
3.科技产业处办理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及负责人签章、学校公章等。
五、依托单位上报
学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纸质材料最后报送期限前将结题材料报送基金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基金委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科技产业处联系人: 柯道平 电话:0551-65161053
邮件:kedaoping@ahmu.edu.cn
附件1: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清单(截止2014.12.31).xls
附件2: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doc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关于报送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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