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6-02-25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论文复制比检测、评阅与答辩工作:
1.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同等学力人员和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教务处负责七年制学生学位论文工作。各单位和学院要严把论文质量关,并进行质量跟踪,加强质量评估和监控。
2.所有参加评阅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复制比检测,未通过复制比检测的学位论文,不得进行盲审。论文评阅全部采取双盲评阅方式,不公开送审单位和评阅专家,学位论文及评阅书的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姓名。
3.请各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好论文评阅与答辩所需的时间,抓紧每一个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应于2016年5月中旬之前完成。
二、学位授予工作:
1.做好学位评定分委会工作。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认真作好申请学位材料的审核工作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安排工作。分委员会要做好会议记录,有关材料要存档备查。
2.申请学位材料报送时间与方式。各分委会必须2016年6月2日前申请学位的材料报送至校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报送时间见(附件五)。
分委会向校学位办提交材料清单:
(1)各学生申请学位材料;
(2)学位信息上报汇总表(电子版);
(3)申请学位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学位评定分委会或者所在培养单位公章);
(4)学位论文汇总包(电子版),请核对论文数量。
申请学位材料清单见附件一。递送学位材料时按如下方式:
学位申请材料袋(C4牛皮纸起墙袋)正面打印贴标注明院(系)、专业、学号、姓名、联系电话;
底部(底面上)打印贴标注明院(系)、专业、学号、姓名、联系电话;
所有材料要求准确、填写完整,不得缺项。
所有材料请自行留存复印件以备日后考博、研究使用。
3.做好学位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和省学位办的要求,各学生(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除外)要填写学位信息上报汇总表(附件二),各项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信息将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中心,成为社会核实学生本人学位授予信息的主要途径,请仔细核对,以防出错。
4.其他要求:各学位分委会向学校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并仔细核对人数、类别,各栏内容,不要缺项,特别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身份证相同)、专业,将直接成为学位证书打印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同时报送,纸质版须加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单位公章。学位论文电子版按照“学号-姓名-题目”命名,由各院系统一收集后与其他电子版材料一起发送至校学位办。
联系人:王安珏,联系电话:0551-65165638(兼传真)
电子邮箱:xwb@ahmu.edu.cn
附件:1.申请学位材料清单 附件1:申请学位材料清单.rar
2.学位信息上报汇总表 附件2:学位信息上报汇总表.rar
3.安徽医科大学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的有关事项说明 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的有关事项说明.doc
4.学位申请汇总表 附件4:学位申请汇总表.zip
5:2016年上半年学位申请材料报送日程安排表 附件5:2016年上半年学位申请材料报送日程安排.doc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医科大学发展规划处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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