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6-01-21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推荐案例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上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及推荐案例评审专家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15]14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案例上传及推荐案例评审专家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有一定的案例教学经验、热心临床教学工作、有时间能完成评审工作。
2.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上报时间
1.请各案例编写专家,将各自案例于1月27日前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
2.请符合案例评审专家推荐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专家,填写评审专家基本信息表,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109573552@qq.com邮箱,上述材料截止日期为1月27日。
研究生学院
2016年1月19日
附件1 《关于上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及推荐案例评审专家的通知》
附件2 评审专家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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