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6-01-21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教研室、学位点: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09级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阶段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09级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硕学生(简称09级本硕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及评阅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学位字〔2011〕3号)文件规定,校学位办仍应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全体2016年毕业的本硕生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合格者,需填写《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确认书》(附件1.),经导师签字后送教育处,方可进入论文评阅工作。
若复制比≥50%,不予送审;若复制比高于20%且小于50%,则修改论文,修改完成后,进行第二次复制比检测,若第二次仍高于20%,则本次不再送审;若复制比≤20%,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把关后可进行送审。
2.今年09级本硕生毕业论文评审仍全部采用双盲评阅方式,主要由医院教育处统一组织送审,部分由大学教务处统一组织送审(名单见附件2.)。
材料要求:①学位论文2本(含综述,A4纸张正反面激光打印,删除“附录”、“致谢”等内容),要求装订规范、美观;②《安徽医科大学七年制学生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书》(简称论文评阅书,见附件3.)2份,填写好第1页、并在最后一页第1栏填写专业和学号等信息及第2栏填写论文题目(其它均由评审专家填写);③论文评阅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论文及论文评阅书全文均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姓名,但须注明学号。学位论文要与开题报告研究内容基本相符,与发表的学术论文方向一致。
论文评阅结果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安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异议处理规定>的通知》(校学位字〔2015〕13号)和《关于印发< 安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校学位字〔2015〕14号)对评阅结果进行相应处理。此外,有下列情况者,应按要求认真修改:
当有1位评阅人认为所评阅论文为修改后答辩,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见附件4),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并应在答辩时提交答辩委员会评议,最终附于论文评阅书尾页。
当所有评阅专家认为论文均为“同意答辩”,但提出了修改意见时,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可视为通过申请答辩,并最终附于论文评阅书尾页。
3.时间要求:
(1)于3月4日前向教育处提交论文评阅汇总表电子版、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doc格式,符合学校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规定,以“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方式命名,发送到811269634@qq.com);
(2)于3月10日-11日2天内,将上述论文评阅材料纸质版送交医院教育处。教育处整理统计后统一送审或提交大学教务处,逾期不候。
请各教研室、学位点负责人按以上要求及时通知每位导师和本硕生,切实做好今年的学位论文检测和评阅工作。
附件: 附件1-9.rar
教育处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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