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4-07-15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有关院系所,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编报专业目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一环,是基础性地工作。2015年研究生招生准备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将进行招生专业目录的编报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专业目录编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
前期,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新增研究生导师及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校学位字〔2014〕4号),学校已开展了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
为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合理分配招生计划,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凡未通过2015年招生资格认定的导师不得上报招生计划,不列入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
非直属培养单位导师中,凡2014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存在“通讯作者单位未署安徽医科大学”问题的,该研究生导师不得上报2015年招生计划,不列入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
继续实施“新增硕导培优计划”:为积极扶持具备科研产出能力的年轻导师,助力年轻导师的学术成长和科研进步,继续实施“新增硕导培优计划”。2014年新遴选硕导中,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可优先列入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
(1)校本部导师中2011年以来海外引进人才;
(2)有国家级课题基金在研项目(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本人为项目负责人)。
以上两项条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他2014年新遴选硕导、博导暂不列入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编制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我校近年来的招生规模,各培养单位初报2015年博士招生计划拟控制在57名;初报硕士招生计划拟控制在1056名,并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的比例。在上年度招生规模的基础上,结合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等情况,下达各院系所博士、硕士招生指导性计划(见附件2),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后的为准。
(一)指导性计划分配
硕士指导性计划只下达到院系所,实行总量控制,具体到各学科、专业由院系所负责分配。招生计划分配由院系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应在院系所网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说明与编报专业目录材料一并上报。各院系所、学科应根据硕士招生指导性计划,并结合本单位、学科实际情况特别是导师招生资格、生源状况、培养条件、研究生管理及就业等情况,拟定2015年硕士招生计划,原则上院系所总规模不得超出指导性计划,但可调整部分学术型计划用来招收专业学位。
(二)编制专业目录要求
请各院系所、学科认真填报后附相应《学科、专业招生情况表》(纸质及电子版),博士与硕士分别填写,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分别填写。各学科研究方向不宜太多、太细,名称确定须科学、规范。同一学术型或专业学位专业每个导师只能填报1个研究方向,硕导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填报,博导每人一个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不合并。
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应与学术型有所区别,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含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学领域):研究方向统一设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内、外科学,加上三级学科,如“消化系病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普外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三)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1.每个学科编报招生计划时,招生规模不超过下达的指导性计划数;
2.统招博士计划只用来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只有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科学学位导师方可报统招博士招生计划;
3.如拟招收硕博连读生,请在《学科、专业招生情况表》中备注栏注明(注:接收硕博连读生占用最终招生计划数)。
(四)硕士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1.每个学科编报招生计划时,招生规模不得超过下达的指导性计划数,但可适当调整部分学术型计划至专业学位;
2.具备招生资格但尚无毕业生的导师限报1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计划;
3.2015年,我校所有院系所、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各单位不再填报接收推免生情况(注:接收推免生占用最终招生计划数);
4.请各学科注明复试专业课名称(按二级学科)。同一专业,不得出现多个复试专业课的情况。
三、考试科目
1.博士初试科目(初试科目情况详见附表10博士部分)
统招博士招生初试科目为三门,即:英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课(满分100分)、专业课(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为我校自命题。
2.硕士初试科目(初试科目情况详见附表10硕士部分)
(1)医学、教育学门类
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医学门类中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西医综合”)和教育学门类中的心理学专业初试科目(“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国家统考科目。
医学门类中的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300分),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部分学科也可选用“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统考试题。
医学门类中的护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设为“护理综合”(满分300分),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但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2)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与学术型相同。药学、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初试科目,由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布的《药学、中药学专业学位考试科目指导方案》自行组织命题。
(3)其它门类
我校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仍为四门,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除数学(一)为统考科目外,其它考试科目均为自命题科目。
(4)初试自命题科目要求
自命题科目按一级学科设置,校内不同院系所相同学科采用统一试题。
3.硕士复试科目
硕士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按照一级或二级学科设置,满分为100分。复试专业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及阅卷,校内不同院系所相同学科采用统一试题。
四、参考书目
校本部各院系所及各直属附属医院填写参考书目,非直属培养单位不填。
每门自命题考试试题所含每个科目(含复试专业课)的参考书目以1本为宜,由相关教研室注明其书名、主编、版本等。
博士招生业务课参考书目原则上为在读硕士生通用教材。硕士招生自命题科目及复试专业课参考书目原则上为在读本科生通用教材。
五、关于基础医学各专业招生改革
1.基础医学各专业继续开通理学门类招生。设置基础医学院(一)和基础医学院(二)两个院系名称及相应代码。基础医学院(一)中仍按照医学门类招生,业务课考西医综合,授予医学学位;基础医学院(二)中按照理学门类招生(病理学方向除外),业务课考科目三(生物综合)+科目四(生物化学或细胞生物学),授予理学学位。各相关学科按照医学、理学分别填报《学科、专业招生情况表》,并在学科专业名称后加“()”,注明医学/理学。(注:基础医学院除基础医学外的其它专业仍列在基础医学院(一)中)
2.基础医学院(一)的医学门类基础医学各专业(病理学方向除外)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计划时,同时确立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另附纸填报)。(注:其它院系所、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六、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项目
1.“转化医学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项目”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转化医学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校研字〔2013〕26号),2015年继续在第一、二附属医院试点该项目。计划数仍按照一附院11个,二附院4个(含在下达的院系所指导性计划中)。该项目招生单位不再单列,研究方向单独设为“转化医学”,列结对双导师。关于结对导师遴选及计划分配等事宜,由研究生学院另行通知。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试点项目”
跟据《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6号),2015年继续在第一、二附属医院试点该项目,初步计划按照一附院50人、二附院20人规模,在复试时根据《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进行选拔,实现研究生招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相结合。
3.“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14〕1号),2015年继续试点实施“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
考虑该计划项目选拔条件较为严格,为防止有些专业项目计划不能完成,因此,在编报专业目录时,项目计划不具体到专业。在招生简章中只做项目概况介绍,待新生入学后,再确定项目计划数,并根据条件择优选拔。
七、网上填报
2015年编报研究生招生计划工作,还将通过我校研招管理平台在网上填报。从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研招管理平台登录,或直接输入研招管理平台网址登录:http://yzgl.ahmu.edu.cn/。新增培养单位登录用户名、密码请与校研招办联系获取。各单位用户名、密码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并须定期修改密码,以确保安全。
网上填报前,研究生学院将安排业务培训,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八、时间安排
各院系所上报研究生学院编报招生计划材料:各层次《院系所招生计划汇总表》、《学科、专业招生情况表》、《业务课主要参考书目表》(纸质及电子版,签字、盖章)。所附表格电子版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xy.ahmu.edu.cn/)下载中心招生栏目中下载。
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电话:0551-65161051,E-mail: yzb@ahmu.edu.cn。
九、有关要求
1.由于编制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以及网报科目采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请各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拖延。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编报专业目录,不得违规操作,未通过招生资格认定的导师不得填报招生计划。否则,研究生学院将不接收上报材料,或审核未通过的材料,将退回重新编报。
3.如国家招生政策有调整,本文件与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
二级培养单位代码及硕士、博士招生指导性计划表
安徽医科大学2015年统招博士可招生专业一览表
安徽医科大学2015年统招硕士可招生专业一览表.xls
院系所2015年博士招生计划汇总表
学科、专业2015年博士招生情况表
院系所2015年硕士招生计划汇总表
学科、专业2015年学术型硕士招生情况表
学科、专业2015年专业学位硕士招生情况表
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览表(硕士、博士)
自命题业务课主要参考书目表
安徽医科大学
2014年7月7日
主题词:教学 研究生 招生专业 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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