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4-05-30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教研室、各学科: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以下简称“七年制学生”)选择临床选、定科阶段导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为确保学生选择导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教务处的工作安排,结合2009级七年制学生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4年七年制学生的导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导师条件 导师必须是我院在职现具有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科学学位导师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57年6月30日前出生)。
2.指导带教指标 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1名同年级七年制学生。博士研究生导师可指导3名同年级七年制学生。
3.导师待遇 导师的工作量核算及待遇按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4.时间安排:6月4日至6月8日,各教研室按照导师遴选条件组织完成导师申报工作,务必于6月9日前,将《2009级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选、定科实习阶段导师情况表》(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育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553978819@qq.com)。
联系人:刘虹,电话:13865960591。
附件.2009级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选、定科培养阶段导师信息汇总表.doc
教育处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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