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3-09-27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学院:
201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论文答辩工作:
1.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请在发展规划处网站学位工作栏查看相应规定要求,下载相关材料,完整、准确填写。于10月15日前(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报送至发展规划处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
2.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评阅、答辩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研究生学院要严把博士论文质量关,并进行质量跟踪,加强质量评估和监控。
3.论文评阅全部采取双盲评阅方式,不公开送审单位和评阅专家,学位论文及评阅书的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姓名。
4.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好论文评阅与答辩所需的时间,抓紧每一个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应于2013年12月5日之前完成。
(二)学位授予工作:
1.请各分委员会及早作好审核和分委员会会议安排。分委员会要做好会议记录,有关材料要存档备查。
2.各学位分委会于12月9至13号报送材料。(我院研究生于11月30日前报医院科研处)。
学位申请材料袋(C4牛皮纸起墙袋)正面注明院(系)、专业、学号、姓名、联系电话,底部(底面上)打印注明院(系)、专业、学号、姓名。所有材料要求准确、填写完整,不得缺项。
请各分委员会填写汇总表,并仔细核对人数,类别,各栏内容,不要缺项,特别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身份证相同)、专业,将直接成为学位证书打印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同时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
3.申请材料、汇总表请于发展规划处网站学位工作的学位申请栏下载。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发展规划处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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