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3-10-22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国家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精神,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批优秀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水平,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奖励办法(试行)》(校研字〔2013〕30号),决定开展2013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完整指导过我校一届以上(含一届,下同)研究生且现有在读研究生的导师。校领导不参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评未通过的;本人及指导的研究生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在专业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等方面发生重大事故的;
2.近两年来所指导研究生获得过“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或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直接当选,但须履行申报程序。
二、评选名额
优秀导师比例不超过评选年度有在读研究生导师总数的3%(见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优秀导师团队不超过5个。
三、评选条件
1.按照《安徽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奖励办法(试行)》(校研字〔2013〕30号)第五、六条执行。优秀导师建议向中青年教师倾斜,优秀导师团队鼓励协同创新、联合培养。
2.评选应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等因素。把握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差异,统筹兼顾。
3.评选除了要看教学和科研成果外,也要注重人才培养和研究生教育政策落实(如“三助”政策、社会实践、关心研究生学习生活、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等)。
4.评选办法中“近两年来”在本次评选中是指2011年9月1日以来。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报方式有自主申报和研究生联名推荐两种形式。申报者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含电子版)交到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对照条件,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把关,推荐名单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2.11月4日前,各培养单位将相关材料(申报表、汇总表、证明材料、公示证明等)盖章后,送至研究生学院。(我院导师请于本周五报科研处)
联系人:陶群 联系电话:0551-65167716
3.研究生学院会同相关部门对报送材料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候选名单,并提交学校批准,公示后发文表彰。
五、表彰奖励
学校对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第四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隆重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2、优秀导师名额分配表.xls
3、优秀导师申报表.doc
4、汇总表.xls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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