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3-07-23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有关市卫生局、省直单位:
根据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2010年后省卫生厅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进行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包括2010年省卫生厅医学科研重点项目和2011年省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科研课题(见附件1、2)。
二、承担单位根据计划任务书对2013年6月底尚未验收项目(课题)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填报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见附件3),内容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明确项目组织验收时间;报告说明发生重大事项及延期、逾期、终止项目(课题)情况。逾期项目要明确完成时间,终止项目应提出处理意见。
三、市卫生局和省直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承担的项目(课题)检查情况及材料审核,并统一将项目(课题)执行情况报告表(一式2份)和电子版于7月30日前送(寄)至我厅科教处。我厅将视情组织抽查,并对完成的项目(课题)组织验收。
四、有关单位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在研项目按计划实施,做好即将到期项目(课题)的结题工作;对省卫生厅医学科研重点项目,要对照计划任务书及中期检查通报反馈意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跟踪问效。
联系地址:合肥市益民街20号,省卫生援外培训中心717室,邮编:230001。电话及传真:0551-62242980。邮箱:wzt06@163.com。
医院截止时间:7月29日(下周一)请报送 执行情况报告表(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至医院科研处。
附件:1.2010年省卫生厅医学科研重点项目表
2.2011年省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科研课题计划表
3.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表
科 研 处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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