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3-07-03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开展2013年度模范教师、优秀教师
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
接校人字〔2013〕57号文通知,现将2013年度校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在编教职人员。
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医院的临床教师(近三年必须承担过本科教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医院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勇于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在近五年的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考核优秀等次一次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推荐: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模范教师除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普遍好评;能言传身教,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
2、具有热爱学生的职业情感,能与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关心、了解、爱护、尊重学生,传授学科专业知识的同时,在关心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健康发展方面做出了实质性的工作,深受学生的敬重和爱戴。
3、近三年应获评校级以上教学质量项目,或获得科研成果奖励。
三、表彰名额
医院参照承担教学工作量确定,均实行等额推荐;模范教师从优秀教师候选人中产生(占优秀教师候选人名额),各教研室民主推荐一名候选人。
四、推荐办法和要求
1、推荐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要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人员倾斜,向中青年教师倾斜,注意发现新的典型。处级以上干部从严掌握。推荐教授、副教授参加“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的评选,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推荐人选的评选要特别强调教师、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3、各教研室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要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在评选推荐人选时,各单位要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前,应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4、各单位的推荐评选工作由各党总支和附属医院党委负责组织推荐。
5、校评选表彰领导组对表彰人选进行审议。
6、校党委研究确定。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研室务必于2013年7月5日之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评选推荐办公室(人事处):
(1)《安徽医科大学模范教师申报表》(附件2)
(2)《安徽医科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3)
(3)《安徽医科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4)
(4)《安徽医科大学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5)
(5)候选人彩色照片2张(电子版):2寸证件照1张,工作照或生活照1张,要求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大小300K以上,格式为jgp, 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拟授予荣誉称号—总支名”。
(6)候选人其它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提供校级模范教师候选人300字以内事迹简介,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1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材料。
(8)校级模范教师候选人请同时填写《安徽医科大学模范教师申报表》和《安徽医科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
附件: 附件下载.zip
人事处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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