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3-03-15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关于印发<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学位字〔2011〕3号),现研究决定应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开展2013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方式和对象
采取自愿检测与抽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自愿检测由研究生、导师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抽查检测由校学位办统一组织,随机抽样,具体抽查名单请参见附件1。
二、论文提交
1.格式要求
学位论文为doc格式,符合《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以“作者姓名-学号-文献名称”的方式命名。请注意,如不按此方式命名,系统将无法识别作者姓名,即无法去除本人文献复制部分。
2.提交方式
请各院系科教部门将本单位所有被抽检研究生的论文正文部分终稿(含综述)的电子版、论文提交信息登记表(附件2)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收齐统一提交至校学位办公室,邮箱:whzhang83@qq.com,电话兼传真:0551-65165638。
3.提交时间
必须在学位论文外审评阅前提交检测,一附院研究生于3月18日将所有材料报医院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上报。
三、检测结果反馈
检测结果以电子版《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方式反馈给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检测结果符合下述第1和2条者,才可以进行论文外审评阅。
四、检测结果的处理
1.文字复制比低于或等于论文总字数的20%,由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不再进行检测,由导师负责把关。
2.文字复制比在论文总字数的21%至49%之间,由导师责令指导研究生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由导师选择决定直接进行论文送审或论文再次检测,由导师负责把关。
3.文字复制比等于或大于50%的学位论文,不能进行送审,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半年后重新进行论文检测,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论文评审工作。
4.研究生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于检测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校学位办公室申请复议。学位办公室接到复议申请书后须及时向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相关专家等了解情况。若认为无复议的必要,可直接回复申请人,若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复议,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并作出最终处理意见。专家评审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五、其他
1.学术道德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各学院、导师、研究生都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积极配合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开展。
2.凡在学位办公室抽检名单中但未参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3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抽查名单附件二:2013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论文提交信息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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