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3-02-28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院(系)、所,中心(重点实验室):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奖秘〔2013〕58号)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组织推荐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年度省科技奖推荐工作,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科技成果和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应积极鼓励、推荐上报。
二、推荐办法
1、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类别仍为重大科技成就奖、自然科学类奖、科技进步类奖(含科普项目,占限项指标)、技术合作类奖四类,采取限额方式推荐。
2、2013年省科技奖网上申报推荐工作于3月1日开始,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拟报奖的成果完成人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cgjl.ahinfo.gov.cn),认真做好报奖项目的网上填报工作。
3、为贯彻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精神,鼓励重大发现、发明和技术创新,杜绝中间、拼凑、重复成果申报。今年省科技奖推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科技进步奖项目应用时间为二年以上,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必须在2011年4月19日以前结题或投产。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为二年以上,要求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必须在2011年4月19日以前发表出版。
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项目推荐中所提供的授权知识产权证明要求产权明晰,没授权或授权关联度不大的知识产权不得纳入推荐项目材料之中。
4、查新或检索:科技查新或检索报告为申报的必备材料,申报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需提供2012年3月1日以后的查新或检索报告(科普项目除外)。
5、不得推荐的项目: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项目,与省外合作中我省没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的项目(详见附件2具体内容)。2012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目,2013年度不能以重复技术内容或材料再次推荐省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奖。
6、科普项目仅限于2011年以来出版发行二年以上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以下简称科普作品),并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书及主要附件材料的处理要求
1、推荐书的要求:
请各报奖人登陆“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择选申报奖项类别、进行网上注册,并根据填写要求认真填报推荐书,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突出项目对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所填写的主要内容应与主要附件内容相对应。
2、主要附件的要求:
自然科学奖中的“研究总结报告”、科技进步奖中的“技术研究总结报告”,均不超过15页,由报奖单位以电子文档形式直接上传录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其它附件由省奖励办负责组织统一扫描录入,主要附件材料总页数不超过50页。
网上填写的推荐书和上传的“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或“研究总结报告”内容应与书面报送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二)装订及报送要求
1、书面推荐材料报送
书面推荐材料一式3份,其中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各1份。推荐书和主要附件材料应以可拆卸方式装订成册,不需另加任何封面;原件、彩色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复印件。
2、推荐材料上传报送时间
我校网上推荐截止日期是2013年4月8日(星期一),书面推荐材料接收截止日期是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成果上报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成果报送省奖励办。
四、其他
相关文件及附件材料可登陆学校科技产业处网页http://kjc.ahmu.edu.cn/浏览、下载,联系电话:65161057,联系人:程凡。
附件:
1.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奖秘〔2013〕58号).doc;
2.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内容.doc。
科 研 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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