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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2-07-25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科[2012]70号《关于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现启动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重大项目;
2.重点项目;
3.自筹经费项目。
第2、3项目类别中分别设产学研项目和非产学研项目,其中申报的产学研项目必须是2012年参加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的2012在皖高校-宿州区域发展协同创新高层论坛以及在皖高校深化拓展“大别山道路”暨服务老区加快发展推进会上正式签约的项目。
申报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以及促进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二、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我院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均可申报。
1.重大项目共分两类:一类是联合申报项目,申报范围为省属有条件的本科院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的重点建设学科以及中科院在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项目采取有条件的省属本科院校与上述三所高校和院所联合的方式进行申请。
申报方式为:先由省属院校根据学校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提出研究领域和方向;经省教育厅科研处初审,并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和院所科研管理部门,确定联合申报意向。项目实行双主持人制(合作双方各1人)。获立项的合作双方高校,资助经费各半。
另一类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申报此类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新技术研发范围;
(2)项目研发的目标产品应处于产业链的重要节点,对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具有关键作用;
(3)项目应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成果支撑,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具有较强的应用背景、创新技术支撑和产业化前景;
(5)参与高校联合申报的企业应为省及以上创新型企业、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或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的立项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团队倾斜。
3.自筹经费项目:与企事业单位签有合作协议并已经落实研究经费的项目,可以申报。获准立项后纳入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
三、申报限额
1.上述项目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及国家级项目的主持人,除产学研合作项目外,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的上述项目。
2.各类项目均在限额内进行申报,申报省级自然科学研究各类产学研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可不占申报限额。
3.我院到期的国家自然基金院内培育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上述项目。
四、其他事项
1.省级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省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经费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等次相应确定。
2.本次继续采用网络申报,申报网址为:www.ahsr.edu.cn。个人申请的程序和要求,请登录网站首页按项目申报说明办理。教师个人已经注册许可的用户名和密码继续有效。
3.各申报人要将项目申请书原件(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及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于8月15日前报送医院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13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 研 处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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