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0-07-27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促进我院单病种临床路径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我院作为安徽省单病种临床路径试点医院,承担着探索建立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的责任,这也是我院今后一段时间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工作,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执行省卫生厅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
二、根据卫生部印发的22个专业112个病种临床路径(附件1)和省卫生厅相关文件要求,我院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和特色专科要率先参加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我院以下专业作为临床路径试点专业: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妇科专业、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眼科专业、耳鼻喉科专业、口腔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请相关科室参照附件1目录,以上每个试点专业至少申报一个病种,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路径试点专业病种申报表(附件2)并于2010年6月15日前上报医务处。我院将陆续将卫生部印发的22个专业112个病种推广到临床实施。
三、各相关科室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临床药学人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任人任成员,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表单(附件3)并于2010年6月15日前上报医务处。
医 务 处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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