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信箱
  • 常用电话
  • 搜索
医疗技术

药剂科组织学习《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不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 2008-10-30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10月29日晚,药剂科在实验中心楼多媒体教室举行科室十月份业务和政治学习,参加学习66人。朱福海主管药师首先讲授《糖肽类抗生素和细菌耐药性》,大家通过听课交流,明白了对于糖肽类抗生素应根据它的药敏结果选择合适的药物,合理使用可有效防范肠球菌流行性传播,临床上应特殊管理使用。

随后,科室主任许杜娟向大家传达学习安徽省卫生厅发布的《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不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内容包括不良行为的认定,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等。她要求大家严格对照,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并强调,医院近期病员多、任务重,更要强化服务理念,发扬奉献精神,加强组织纪律性,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谢宏永)